當涂縣、各區人事局、國土資源局,開發區管委會有關部門:
根據省人事廳、國土資源廳《關于2004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皖人辦發〔2004〕26號)要求,現就我市2004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答題方式
2004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26-27日在全國首次開考,共設4個科目:《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含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 試 時 間 考 試 科 日
6月26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6月26日 下午2:00-4: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6月27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計算器)
6月27日 下午2:00-4: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二、考試管理模式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管理模式分滾動管理和非滾動管理兩種。其中,參加全部科目(即4科)考試人員的成績,實行兩年滾動管理,即連續兩年內應通過4科考試;符合免試條件者,只需參加指定的兩個科目的考試,但必須在一年內通過應試科目。由于檔案號是考生參加該項考試的唯一識別標識,因此,參加滾動管理模式考試的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和記住檔案號,以備下一年考試報名時備用。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我市報名時間為2004年3月25日,報名地點在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2324449)。報名時,考生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填寫《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由市人事局、國土資源局共同審核后,辦理報名手續。逾期不予補報。凡在報名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予取消其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報考范圍和條件
根據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規定,報考范圍為土地登記代理機構中從事土地代理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報考條件為,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五、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考場編排和準考證印制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键c原則上在設在合肥市?记1周,考生可登錄安徽省人事編制網(www.ahsrst.cn)查詢有關考試具體事宜,考前1-2天,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費用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04]8號文件規定,200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費用暫按每人每科68元(含上交國家部分)收取。
七、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可攜帶黑色、藍色墨水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考生應嚴格執行《考場規則》(皖人發[2002]78號),違者將按安徽省人事廳、教育廳、監察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的通知》(皖人發[2002]77號)嚴肅處理。
考生可在報名的同時征訂教材。教材征訂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咨詢電話:2324112)。
二OO四年三月十八日